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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经文中只见有的内容,却不见对筮的记载

摘要: 许多人都大惑不解,这里我们要明确指出:要研究《周易》的哲学内涵,必须要研究筮,这是因为《周易》的哲学最早产生于筮。综上所述,《周易》筮法的数学运算,确实体现了从宗教意识向哲学思想的转化。太极、天地、万物等一系列哲学概念,以及由《易传》提出的许多哲学命题,显示了《周易》哲学的独特体系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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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卦与筮一起构成了《易》的主体,为什么《周易》经文中只见有卦的内容,却不见对筮的记载呢?这是因为筮是一种过后不留余迹的活动,不像卦爻那样有迹可循。《周易》最古的筮法,究竟是一个怎样的过程,已无从考证。幸运的是,在《系辞》中看到有一段关于筮法的记载,这便成了古代筮法技术的唯一珍贵资料,且被历代易家视为最正规的筮法。

《易》为什么把无字的“筮”与有字的“卦”相提并论,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呢?许多人都大惑不解周易以天地为中心,这里我们要明确指出:要研究《周易》的哲学内涵,必须要研究筮,这是因为《周易》的哲学最早产生于筮。换而言之,筮是《周易》由卜筮转变为哲学的关键。

《说文》云:“筮,易卦用蓍也。”段玉裁注:“《曲礼》曰‘龟为卜,策为筮。’策者,蓍也。”高亨曰:“考筮之工具,最初当用竹。”蓍也好,竹也好,这是筮法所用的工具,不作深究。先来看《系辞》之原文及有关解释。天一,地二;天三,地四;天五,地六;天七,地八;天九,地十。这里首先排出十个数,分五奇五偶,肯定了数的奇偶矛盾,进而指五奇代表天,五偶代表地。十个数之中的奇偶对立统一不是别的,而是反映了天与地这个宇宙整体的对立统一关系。这样一来,它就把抽象的数与客观物质世界建立了统一的联系,并把数的矛盾运动与客观物质世界的矛盾运动建立了一致性,从而证明由数而得卦、由卦去反映天地间的事物变化,就因为数、卦、事物三者之间有着内在的统一规律性,这就是《周易》筮法之所以靠数来进行运算的道理所在。

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各有合。天数二十有五,地数三十,凡天地之数五十五。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。此节本在下节“大衍之数”之后,《周易折中》则移至此,从筮法的内在关系来看是合理的。这是说,天数五相加得二十五:1+3+5+7+9=25;地数五相加得三十:2+4+6+8+10=30;天地之数相加等于大衍之数五十五:25+30=55。有了“大衍之数”就可以进行推演变化,故曰“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”。“鬼神”二字,并非指鬼神去支配变化,而是指明阴阳变化的屈伸往来。

大衍之数五十(有五),其用四十九。分而为二以象两;挂一以象三;揲之以四以象四时;归奇于扐(lì)以象闰,五岁再闰,故再扐而后挂。“有五”二字为脱文,今补。“大衍之数五十有五”,其用为何四十九?姚信、董遇之解释得有理:“天地之数五十有五,其六以象六画之数,故减之而用四十九。”余下这四十九个数,称为策。行筮时,以竹或蓍作工具,取49根策合拢在一起,象征天地未分时宇宙是浑然一体的“太极”。这是《周易》哲学的最高范畴。《说文》:“惟初大(同‘太’)极,道立于一,造分天地,化成万物。”太极就是一,是大一、绝对的一、整体的一,它是物质性的实体,这就是《周易》关于世界本源问题的回答。

“分而为二以象两”,信手将四十九策分而为二,放在案前左右两边,即象征太极生两仪,造分了天地。天地不是由太极生出来的,是转化而为天地,天地就是先前的太极。由此可见,《周易》没有给上帝这个“造物主”留下什么位置。

“挂一以象三”,然后从左边那簇策里取出一策,放在左手的四五指之间,名曰“挂一以象三”。这个“一”是人,象征造分天地后又产生了人。“三”为三才,即天、地、人。《周易》把人放在了重要的位置。天、地代表自然界,人则代表人类社会。在《周易》看来,人类自身和自然界同样是人类认识的对象。人既是主体,也是客体。人是《周易》哲学的重要概念。把人类自身同自然界联系起来考察它们的运动规律,由天道推及人事,是《周易》哲学的鲜明特点。筮法的这一步重点反映“天道”,附带提及了人。

“揲之以四以象四时”,继之将左右两簇之策以四个为一组,以象征一年之中有春、夏、秋、冬四时的运行。通过这一象征,告知我们,上古先人在创立《周易》筮法的时候,已经具有相当丰富的天文历法知识。认识四时,对古人来说是一大进步。古人认识天,认识自然界,是从四时开始的。孔子曾说:“天何言哉,四时行焉。”就是将四时的运动作为天的重要标志。

“归奇于扐以象闰”,是说四十九策,“挂一”之后余四十八策;从分为两大簇的情况来说,左右各以四策一组、四策一组来分,其结果是:若左余一,右必余三;左余二,右必余二;左余三,右必余一,左余四,右亦余四,这个所余之策称之为“奇”。“奇”者,非指单数,即指零散之策数。他或四策,或八策,均放在左手的三四指之间,这叫“归奇于扐以象闰”,即象征一年十二个月之外还有闰月。扐,手指之间。按古代历法,五年之中有两个闰月,而四十八策分左右两簇的结果,最终必然左簇之“奇”归一次“扐”,右簇之“奇”归一次“扐”,此象“五岁再闰”。由此看来,我们的上古先人在创立筮法时已具备了闰月知识,知道三年一闰、五年二闰。古代哲学思维与天文历法和数学有直接的关系,所以古代哲学才能从卜筮中产生。至此,“大衍之数”完成了一次推演变化,这一变化中包括“分二”“挂一”“揲四”“归奇于扐”四个环节,所以总结说“四营而成易(变化)”。这样的推演,每三变才能画一爻,一卦共六爻,所以积18次变化而成一卦。这就是行筮法的具体方法和步骤。

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,坤之策百四十有四,凡三百有六十,当期之日。二篇之策,万有一千五百二十,当万物之数也。这里集中讲行筮法过程中的数学运算及如何求爻定卦。为了便于理解,先将三变之中数的变化规律列出来:

第一变:49策,经“分二”“挂一”“揲四”“归奇于扐”之后,剩下的策数不是44,就是40(即49策减去“挂一”的1和“归扐”的4或8所剩之数)。

第二变:在44策或40策的基础上,又经“分二”“揲四”(一变之后不再“挂一”了),“归扐”非4即8,剩下的策数则出现3个数:或40,或36,或32(如果一变之后是44,二变减8则为36,减4则为40;若一变之后是40,二变减8则为32,减4也是36)。

第三变:在40策、36策或32策的基础上,又经“分二”“揲四”“归扐”非4即8,剩下的策数则出现4个数:或36,或32,或28,或24(如果二变之后是40,三变减8则为32,减4则为36;若二变之后是36,三变减8则为28,减4则为32;若二变之后是32,三变减8则为24,减4则为28)。以上是三变数字之变化。

经过以上这三次演变,能够出现的只有4个数字:或是36,或是32,或是28,或是24,都用4除,分别得到9、8、7、6。七和九都是奇数,又叫阳数周易以天地为中心,分别称为“少阳”和“老阳”,统称为“阳爻”,命爻时用“九”不用“七”,所以在表示“阳爻”的性质时,一律用“九”,画出“”的符号;八和六都是偶数,又叫阴数,分别称为“少阴”和“老阴”,统称为“阴爻”,命爻时用“六”不用“八”,所以在表示“阴爻”的性质时,一律用“六”,画出“--”的符号。这就是“爻辞”中只出现“九”与“六”的原因。每经三次演变而画出一爻,每卦由下往上画,经18次演变后,方可画出六爻而成一卦。

有了上面的基础,再来统计策数:乾卦六爻,每爻皆为老阳九,策数为36;以6爻乘36得216策,此乾卦共得的策数。坤卦六爻皆为老阴六,策数为24;以6爻乘24得144策,此坤卦共得的策数。216加144,共360策,与一年的360天正好相等,故曰“当期之日”。乾为天,坤为地,这360策数,就象征天地的变化是一年一循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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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易》分上、下两篇,共有六十四卦,三百八十四爻,阴阳各半。阳爻192,用老阳之策数36乘,共得6912策;阴爻192,用老阴之策数24乘,共得4608策;两数相加,总共得11520策,这个数与天地所生之物以“万”计是相应的,即为万物之象征,故曰“当万物之数也”。

八卦而小成。引而申之,触类而长之,天下之能事毕矣。“八卦而小成”,是指经九变而成的三画卦,只有八个卦,它仅仅象征着天地、山泽、水火、风雷,这简单而有限的事物,只是《易》道的小成。“引而申之,触类而长之,天下之能事毕矣”,是指十八变而画成六画的六十四卦,这六十四卦通过六爻的变化,一卦又可以变成六十四卦,如此则天地间的所有变化都能概括无余,故曰“天下之能事毕矣”,此是《易》道之大成。

可以看出,万物也是筮法反映的一个概念。这个概念是上古先人对千殊万别的各种事物进行分析比较,而最后抽象出的理论思维的结果。“万物”,作为一个哲学概念,既在“太极”之下,又在“天地”之下。从人类的认识发展过程来看,应该首先是无数具体事物,然后是万物,然后是天地,最后才是太极。《周易》首先把“万物”的概念反映在筮法中,接着是八卦、六十四卦,以及六十四卦的卦序。八卦中,乾、坤代表天地,其他六卦分别代表山泽、水火、风雷,这是自然宇宙中最基本的事物;其余的诸卦代表万物;至于卦序,正如《序卦传》所说:“有天地,然后万物生焉;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。”

综上所述,《周易》筮法的数学运算,确实体现了从宗教意识向哲学思想的转化。本来是宗教的“神”,现在变成了理性的“神”,由宗教的崇拜转化为理性的认识。太极、天地、万物等一系列哲学概念,以及由《易传》提出的许多哲学命题,显示了《周易》哲学的独特体系。“天之道”与“民之故”,是《周易》哲学所包含的两大方面,“天之道”主要体现在筮法之中;“民之故”的思想蕴含在卦与卦序之中,当然对“天之道”也讲得很充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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